大家好!
欢迎到我的华文日记!
我是佩娴.
请你走前留言.
在1993年6月16日里,有个小女孩在新加坡出世。
她的华文名字叫邹佩娴,英文名字叫Sarah Chow。
她虽然乖但是很懒惰。
她的外号就是睡觉,玩电脑游戏,看电视,等等。
她最讨厌人家摆着一副目中无人,自高自大的样子。
时事新闻 -- 有些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出外打工,赚取零用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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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出外打工,赚取零用钱是一件好事。 去年的长假,我在麦当劳工作,让我来跟大家分想我在麦当劳工作的日子。 首先,我可以自己赚取零用钱,减轻父母的负担。但是,我也可以用赚来的钱帮父母买些日常用品,也可以自己买最流行的手机,不用跟父母掏钱,我也可以跟朋友去购物,等等。我也有权利花自己赚来的钱,不用父母的同意, 想买什么都可以自己买。我也变有更多储蓄。 从这里,我慢慢地学到怎么控制我的花费。譬如,在购物时应该控制,不要一下子把辛辛苦苦转来的钱给花光。 除了赚取零用钱,我也得到些工作经验。在麦当劳,我是个出纳员,顾客叫什么,我就给什么。虽然我只是个小小的出纳员,但是至少我当过出纳员,我知道怎么招待顾客。虽然这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工作经验,但是,我曾经工作过,得到的每一分都是我自己亲手赚来的血汗钱。但我不能对其他人来说同样的话。那些没工作过得未必知道痛苦,未必知道赚钱的辛苦。 最后,我在麦当劳教了不少朋友。我最要好的朋友就是一玲。她也是个出纳员,跟我一样。因为她住在我家附近,所以我每天跟她一起上下班,半路中跟她谈了不少话题,因此她变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。除了她,我还有其他朋友,也曾经跟我的上司聊了几句。 如果我没有出外打工,我不可能自己赚取零用钱,学到工作经验,教了那么多朋友。所以,我觉得每个学生该出外打工式看工作的辛苦,以及吸取一些工作经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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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佩娴》 ♥ 18: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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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小,我有很多志向。我的志向一直换,因为每个职业都有它的吸引力。 我第一个志向就是当个老师。当时我还很小,大概七岁。我以为当个老师只需要教学生,改作业不就没了,新水又高,学生们放假老师也能放假。这样轻松的职业谁不要!可是,满满的,我发现原来当个老师不容易。如果学生们不听你的话,嘛他们也不停,功课不教,一直需要为功课儿崔他们,那当老师不是很辛苦?当个大耳窿有什么分别!不过老师不能大学生,不相大耳聋,债家不换钱,他们就打。之外,我还满满的发现老师们不只是教书改作业,其实老师还有很多是要做,譬如,上会议,准备笔记,等等。所以,知道以后,我就不要当老师了。 我第二个志向是当个服装设计师。开始时,我觉得设计服装满有趣的。服装有很多种 - 有传统的, 时髦的,性感的,等等。如果被杂志编辑选到,我的设计也会出现在杂志里。如果我的服装设计出现在报纸或电视出现,我会成为一个著名的服装设计师。可是,渐渐地,我对服装设计失去了兴趣,就不想当个服装设计师了。 现在,我的志向就是想当个珠宝设计师。因为我很喜欢那些闪闪发亮的珠宝。珠宝跟服装一样,有传统的,时髦的。更何况,哪个女人不会喜欢珠宝呢?看着广告和杂志的珠宝,久了,我就想自己设计珠宝,虽然的确是有点荒谬,而且设计珠宝也不容易,但是,只要我对珠宝设计有兴趣和兴信,我相信我能够成为一个成功的珠宝设计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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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佩娴》 ♥ 14: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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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,我校举办了一个令我难忘的种族和谐日。因为我们不能穿自己种族的民族服装来学校,我们必须从不同民族的人借民族服装。我们听了这个活动的规矩后,都觉得很兴奋。那时,我觉得那些马来人和印度人很幸运,我班有很多华人,找个民族服装不难,但是那么多华人,跟马来人和印度人比起来真不少。但是幸亏,我班有个印度女子有很多印度服装,所以我班大多数的女子都跟她借,包括我。 当天,因为有些女子匆匆忙忙的跟她借,结果,她们把民族服装穿到很不像样。但是,那位印度女子不但没生气,而且还有耐心的教她们这么把民族服装穿好。我班的女子变得很兵分色彩。然而我班的那些男子对这件活动一点兴趣都没有,差不多全办男子都在穿校服!老师看见情形后,虽然觉得有点失望,但她早已料到这一目。 接着,我们不但学到了很多民族服装,还学到了不同种族的文化。譬如,马来人不可以吃猪肉,大多数的马来女子不能穿显露的衣服,等等。有些爱美的女子在当天比较服装,首饰,等等。别的女子看了,不禁哈哈大笑起来,民族服装和搭配的首饰有什么好比的? 最后,我们还拍了一张照片作纪念。这一天令我十分难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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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佩娴》 ♥ 20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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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!我是3E2的佩娴。今年十五岁,生日刚刚过,在1993年6月16日。我是个新加坡人。这是我第一次在这用华语,所以有点不习惯。
我家里有爸爸,妈妈,哥哥,妹妹和我。我跟我哥哥有很少话谈,但差不多每天跟我妹妹吵架。我哥哥大我四岁,现在在新加坡工艺学校读书,而我妹妹小我四岁,如今在读小学。我爸爸是个会计,妈妈是在银行工作。
我本身是个很懒惰的人。我的爱好就是看漫画,看电视,玩电脑游戏,睡觉,等等。我从来都不爱读书,小时候读书时就像是被牵强似的。但是从小我就知道,爸爸妈妈要我读书是因为一个有教育的人就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,完全是为了我自己好。
我的性格很随便,但有时会很坚固。我也是一个很容易退让的人,所以被需多人欺负。
我喜欢白或黑色,因为我觉得这两种颜色给别人带来一种典雅的感觉。我有四个手表,通通都是白色。我也喜欢穿高跟鞋,因为我不要比我高但年轻的人叫我小妹妹。我虽然爱打扮,爱穿流行的东西,但不喜欢化妆,尤其是那种很重很重的化妆。我也喜欢购物,尤其是买鞋子。但不喜欢花钱。看见妈妈买很多衣服但很多都还没穿,我告诉自己不要向她学习。怎么说,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呢?
好吧,我就在这停笔。欢迎你们给点意见。 ^^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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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佩娴》 ♥ 17: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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